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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语把烧熟的类肉割了许多放到包包里,带在路上吃。
把一两只被祸斗咬死的类捆起来拖到镇上卖。
之余非要跟她一起走不可。
丁语瞧着他一身脏兮兮的,准备去镇上买几件衣服给之余。
然后教之余跟镇上孩子一样,干干净净的。
丁语没走出多远,就看到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就是任映所说的招摇镇。
他们说,穿过招摇镇,就进入了招摇山。
这一城镇,虽然没有皇都的“坊肆林立、宇阁飞金”,但是,也蛮热闹的。
街上商旅摆摊很多,小贩拉货叫卖着也不少。
之余这个孩子,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哦,不,叫没出过远洞。
这会儿见什么都新鲜,见什么都好奇。
丁语深感麻烦,她是要去招摇山的。
丁语听说有一家叫“应有尽有”的货物店,他的店就犹如店铺名,店内真的都“应有尽有”。
就是说,大家有东西呢,还可以卖给这店铺。
买卖货物齐全,童叟无欺。
丁语把两只野猫似的类卖了,换了一点银两。
到街市上给之余买了些零食和一些衣服。
丁语拍拍他的头让他回家。
“之……之余想……想跟姐姐。”
“不行,我是去都是野兽的山上,很危险的!”丁语摸摸他的头,严肃地道,“听话!”
“那……那丁姐姐也不是很……很危险?”
“因为姐姐很重要的人病了,需要那山上的药草,所以……姐姐再危险也要去!”丁语在之余前面蹲下身子,捏捏他的小脏手道。
之余想了想,乌亮的眼睛又盯着丁语,紧张地道:“那……那姐姐会不会……死……死啊!”
丁语笑了:“当然不会,因为姐姐还要救很重要的人呢!”
之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丁语站起来拍拍之余消瘦的脸:“以后不要吃泥巴了,多吃点菜和肉。”
之余点点头。
丁语把他送出镇城外,便撒腿往回跑了。
时间不等人!太阳都正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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