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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中元面上一红,道:“好啦,谢谢你,我不是都请你吃完饭了吗?中午还剩下半锅红豆饭,晚上我打成粥来吃,干粮你想吃什么?”
程维哲转着眼睛想了想,突然灵机一动:“我刚才看空屋里有小半个南瓜,不如晚上蒸南瓜吃吧。”
这倒是刚好吃南瓜的季节,昨日送菜的过来他这里,他看人家车上新上的南瓜,想着程维哲爱吃,便就多买了一个留下,果然今日就派上了用场。
“好,那倒也省事,晚上就一个汤菜够吃吗?”杨中元闲不住,他说着就想去空屋里找找,看再做个凉菜清口。
程维哲见他真是陀螺一样一刻都没得空闲,伸手拉住他的手腕:“行了行了,就咱们三口人吃饭,做那么讲究干什么?你快过来歇会儿,晚上又有的忙。”
他的手很大,很热,比起以前只会拿笔的时候更有力气,杨中元被他这样紧紧一拽,甩了两下竟没有甩开,于是只得转身看他一眼:“这点活算个什么,你不要吃,我爹还要吃呢,快松开,我做个简单的就行了。”
见他坚持,程维哲也只能叹口气,松手随他去了。
杨中元知道他是好意,于是从偏屋里拿了两个皮蛋回来之后,又冲他笑笑:“你啊,我都是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了,现在还好自己有个铺子,你说那家里有田得下地干活的,可不是更累。”
说的倒是,可程维哲总是觉得杨中元还是那个小小少爷,每每见他干活,心里总是不好受。他自己干不要紧,可这个竹马玩伴,他却总想叫他还跟以前一样,无忧无虑,不用为琐事烦恼,也不用操心劳累过活。
他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但他心里清楚,从杨中元回来的那天起,他的未来计划里,就多了他跟周泉旭。潜意识里,他认为他们三个才是一家人,其他的,即使有血缘关系,也都算不上亲人了。
亲人亲人,首先要相亲,才能和和美美,才能团圆幸福。
杨中元一边把皮蛋的壳剥掉泡进水中,一边拿过一个尖椒两个小米椒再加一小段姜,细细切成碎末,姜汁尖椒皮蛋,是道比较开胃的凉菜,不过略微有些辣,夏日里吃起来稍微重了些。
可恰好今日的主菜是汤菜,味道又偏于清淡,两样菜搭配起来,真是妙极。
程维哲见他片刻间就做好一道凉菜,只得叹服:“你真是适合做大厨,这手艺,这搭配,真是绝了。”
他夸人从来不吝惜言辞,杨中元被他夸得高兴起来,立马把加了酱油、醋、盐、少许糖的姜汁尖椒皮蛋挖了一小勺,伸到程维哲嘴边:“这话我爱听,先赏你尝尝。”
这动作有些亲昵,但杨中元一无所觉,程维哲也没有提醒,他就着杨中元的手张开嘴,一口吞下满满的皮蛋。
皮蛋是个很神奇的食材,它原本的味道有些冲,可加了更冲的酱油醋与姜汁之后,反而能勾出满满的香来。蛋白部分弹性十足,蛋黄却又粘腻浓郁,伴着辣辣的青椒,那种酸咸中带着少许甜的滋味顿时弥漫舌尖。
程维哲细细把这一口皮蛋咽下肚去,十分舒爽地长舒口气:“好吃啊,小元无论做什么,我尝起来都比别人做的多好上许多,也不知是为何。”
“那是那是,也不看我是谁!”杨中元更是有些得意,就算这些年早就练就的精明能干,可面对程维哲的时候,却总是被他牵着思绪走,也不知是为什么。
反正程维哲从来都不会害他,杨中元自己虽然清楚这一点,却也根本没有在意。
在他看来,他们两个是最好的朋友,相互为对方着想,那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从小到大,程维哲从来都一心向着他,他是一直没有忘记过的。
“你今天晚上住铺子里?”杨中元用罩子罩住做好的凉菜,看了看外面天色,准备开始做晚上的面。
“恩,最近都住铺子里,家里乱七八糟的,回去很烦。”程维哲帮他从院中捡了柴过来,蹲在一边看他烧。
“我明天不在,你自己别太累,晚上我也不回来,你简单做点就是了。”程维哲看着他被火光映得通红的脸,还是不放心嘱咐道。
杨中元瞥他一眼,小声嘀咕:“行了行了,我又不是你儿子,比我爹还爱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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