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裴旻拜别母亲,骑着爱驹栗毛一路南下。
此番进京,参加文武会考,文考是裴旻强项,自不用。武考却略有不足,根据手头上的资料,武考分为马科,步射,技勇等项目。其中步射,技勇裴旻不虚,尤其是技勇一项,他的剑术属于江湖搏斗最适合单打,而战场搏杀之术适合群战,双方遇上,前者不要太占便宜。至于步射,这一点裴旻也有一定的信心,儒家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射指的便是射箭之术,裴旻身为儒学子弟,在射术一道也有涉猎,在他记忆中箭法还很不错。历史上也曾有记载,裴将军善射,在北平为将时,曾一日射杀老虎三十一头,猛的一匹。以他现在的射术,算不上是个神射手,可达到武举的标准是轻而易举的。
唯独马科这是硬伤,裴旻在的栗毛之前,未曾有过骑马的经验,这骑术一道,正是他的弱项。
因故这一路南下,裴旻念着时间足够,也不急着进京,改官道而走路。挑选一些难走无饶路练习骑术,路行人稀少也没有撞伤饶危险。
裴旻也在这一刻体会到了乌珠穆沁马的强悍之处,不管道路是如何难行,不论是山道、浅谈、碎石路还是泥泞路栗毛都能如履平地。一般而言一匹马想要保持力量,必需要吃干草甚至还要掺杂大豆之类的营养食物。而栗毛只要吃野草树叶便能维持自身奔行的体力,拥有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裴旻也不得不感慨,无怪蒙古骑兵的机动性如此可怕,乌珠穆沁马绝对是当今世上最适合奔袭作战的战马。
有一匹好马的辅助,加上裴旻自身拥有足够的灵巧,练习也分外刻苦,骑术日渐提升。
这一日裴旻饥肠辘辘的来到了解县,一进县中便闻得一股浓郁的酒香,脚下不由自主的寻着酒香走去。
依照他原本的计划,应是直接南下渡黄河先抵洛阳,在东行长安,一次性浏览大唐的东西两都,
但是想法与现实往往会有一点的差别,他不知不觉转到了河东安邑。尽管他不愿意承认,还是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在绕路的时候走岔了路,偏离了洛阳,往关中方向靠了。索性将错就错,直接前往风陵渡口渡黄河直抵长安。至于洛阳,长安水路尤为发达,顺黄河而下,要不了多久便能抵达,有时间再去也是一样。
因此他来到了解县,打算在这里住上一晚,明日一早南渡黄河,进入关郑
寻着香味裴旻找到了一家古朴的酒肆,酒肆没有店名,只是高挂着杜康二字。
酒香味便是从店里传来的,裴旻将栗毛交给店外揽客的二,让他好生照料,给上好的干草大豆。赶路的时候累着栗毛,这每到一个城镇,栗毛都将会享受一次大爷的待遇。
入得店中,店内几乎满员。机敏的店二麻溜的上前,将他带到一个空位上,抹坐席擦桌,问他要些什么
。
裴旻问道:“你这有什么好酒?”气转凉,这赶了一的路,身子凉飕飕的,这个时候喝杯热乎乎的酒,简直是神仙享受。即便裴旻不好酒,却也难敌这诱惑。
店二毫不犹豫的道:“客官是第一次光临店吧,本店自开店以来,五十余年,只卖杜康,从未有过第二种酒。”
“行!”裴旻有些意外,笑道:“那就来一斤杜康……”着他又点了几个下酒果腹的菜食,让店二速去准备。
古人极少喝生酒,因为当时的制酒科技还做不到无菌,生酒肠胃不好的人喝了必定会拉肚子。三国时期习惯煮着喝,因此也有了煮酒论英雄一。唐朝不太流行煮酒喝,因为煮腾的酒味道变得厉害,他们喜欢用微火慢慢的烧,烧到六七十度便可,即能杀菌也不变味,就是所谓的烧酒。
裴旻也习惯喝烧酒,慢火微微的烧着,酒香不断的从烟雾中飘荡出来,只是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店二先上着炭火将杜康酒放在架子上烤。
裴旻见还有些时候才能喝,环顾四周,看着店内环境:店里热火朝,各种三教九流之人着各地的新鲜事,都是正常旅客。唯有右上角的一人让裴旻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那是一个醉鬼。这酒店里有醉鬼,本是正常事。但是如他那般另类的酒鬼,却不正常了。
他披头散发就如疯子一般,关键还前襟敞开袒露着胸膛,露着一身松弛的肥肉:现在以是十一月的气,在河东一代已经入冬,裴旻即便是习武之人也觉得有些凉意。此时此刻如对方这般“豪迈”的,只他一人。
“也不怕冻着?”裴旻轻声嘀咕。
店二端着一盘冷菜梅子姜放在桌上,听到了裴旻的嘀咕,搭话道:“客官是那个酒鬼?”
裴旻点零头,奇道:“二识得他?”
店二带着几分厌恶的撇了撇嘴道:“不认识,只是那位客官脑子有点不清楚,昨晚上便在我们这店要酒喝了。他什么也不要,就点了酒,一个人自顾自的喝,醉了就倒在地上睡,醒了又喝。我们劝他也不听,打烊了,也不管,折腾了一整晚,也不怕喝死了。要不是掌柜怕他冻死,惹上人命官司,都有心将他丢出去。”
裴旻同情笑道:“遇上这样的酒鬼,也够辛苦的。”
“可不是!”店二带着几分幸灾乐祸的道:“不过他的酒钱可撑不过今了,到时候看他拿什么来喝。”
裴旻见酒烧的到了火候,舀在碗里一口下肚,整个人瞬间热乎起来,正享受着那种感觉。
突然他听到一声大呼,又是一阵大笑,如疯似狂。
“哈哈,有感觉了,来感觉了!”
裴旻寻声望去,正是那个酒鬼,他手舞足蹈好似疯了一般将自己的书篓倒个底朝,书籍笔墨帛砚滚的一地都是。
他爬在地上一阵乱找,将帛布平摊在地,胡乱的研着磨,口中却大叫:“笔呢,笔在哪?”
他似乎找不到笔,大急之下,竟抓起了自己的头发,沾在了砚台里,抓着头发在葛布上写了起来……
药祖她穿回来了 木叶:从须佐开始横扫忍界 穿成太监后,我成了女帝御弟 快穿攻略之反派很凶的 惹我就揍你 重生:从世界杯开始成为首富 斗罗:火力之下皆正义 诸天大造反 我能提取好感度 抗战:独自发展,我带回个德械师 我!柯南法医,神级学霸 兽帝凰妃:废柴逆天幻术师 骑士之无限闪耀 小佛神 我自带神话级称号 洪荒:我通天躺赢了 我有一个妖兽分身 四合院:苏萌你空有其表 赛博时代的魔女 化身血魔,打造军团亿万血滴子
前世他壮志未酬,身死东瀛,化为一只大鸟要奋力飞回故土。而今生他生于西北终是记忆觉醒,终是奔赴东南,投身戚家军,奋力抗倭。那么来生呢?身体会死去,不死的是精神!三生三世家国,八千里山河,小兵,你准备好了吗?如果您喜欢三世一兵,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公元前361年,战国时代,大争之世。这一年,一个满心壮志的年轻人孙膑刚刚告辞了师傅下山,准备去魏国安邑投奔自己的师兄庞涓。这一年,庞涓还是魏国的大将军,位高权重。霸主魏国威震天下的时代已经持续了六十二年,看起来还将持续下去。这一年,秦孝公刚刚颁布了招贤令,商鞅尚未入秦,还是魏国相邦公叔痤的家臣。这一年,田因齐尚未继位成为那位青史留名的齐威王,还在魏国之中苦逼充当一名质子。也是在这一年,吴杰穿越到了一个魏国纨绔子弟的身上,开始了他注定多姿多彩载入史册的纨绔人生。如果您喜欢战国第一纨绔,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个原著中并不存在,拥有着不死能力的变种人会给漫威带来哪些变化?比如,死侍并没有毁容。比如,钢铁侠开起了火锅店。比如没有金手指。时间线剧情以本文为主。如果您喜欢漫威之不死者之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有一个明星男朋友也真是甘苦自知,时刻害怕被偷拍,还得忍受一堆女粉丝索握手索拥抱,好不容易柳暗花明,却又有个苦情的前女友,她是一战到底,还是悄然退出...
隐婚两年,他飘忽不定,她乖巧温顺,夜生活和谐。人人都道穆家二少不近女色,只有她知道他身体里潜藏的兽性。他看上她的颜值,她的身材,和她的孤儿身份。她却纯粹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是离婚协议。他眸色森冷,将签好字的协议放到她面前。她手里渐渐捏紧了一张验孕单,一哭二闹,等到他烦躁地离开,她才真正痛哭失声,这不正是她想要的吗...
成国少女白衣是满门抄斩后的幸存者,被理国大将宇文兴收养。后来,她打败少年将军侯聪,俘虏成国太子莫昌,成为绝代女兵王。成国皇帝驾崩,皇侄即位。为了扰乱成国政局,理国决定派侯聪护送莫昌回国,为防止理国动手暗杀莫昌,密令白衣以替死者身份加入护送队伍。而送归途中,一场爱情,就这样发生了如果您喜欢龙吟处处月照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