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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喜欢化浓妆吗?”
“还好吧,偶尔会化。”
“她手上和脚上涂指甲油吗?”
“脚上肯定不涂,手指甲有时涂。”
“她失踪当日涂的是什么颜色?”
“粉色,我记得很清楚,前一天傍晚我陪她去美的甲。”
……对于抛尸案的调查,一般要涉及五个地点:
1.被害人最后被目击的地方。
2.初始接触地。
3.初始攻击地。
4.杀人地点。
5.尸体发现地。
理论上说,获知的地点情况越多越详细,破案的概率越高。“1·4碎尸案”,目前抛尸地是已知的,韩印已经做过实地勘察,那么接下来,要研究另一个已知地点,王莉最后出现的地方,一家叫作曼哈顿的酒吧。
“你真行,一句话便套出老板和王莉的关系。”一上车,叶曦就忍不住夸赞韩印。
“小聪明而已。”韩印淡淡地说。
“对了,我怎么觉得你来好像专程就是要问王莉化妆的事?”叶曦问。
“你说得对。这家公司的老板和员工先前你们已经调查过,我也没什么可问的。但早会上我看到头颅和四肢的照片,觉得王莉脸上的浓妆和指甲油有些问题,虽然那些对女人来说很正常,但我就是觉得那种浓妆和红色的指甲油看上去与王莉的气质不太搭,所以想找个与她关系私密的人问问,没想到那老板自己沉不住气冒出来了。”韩印加重了语气,“当然,现在已经可以确认,凶手在碎尸前给死者化过妆。还有那件红色大衣,也许是凶手选中王莉的原因之一,而且她应该是被凶手碰巧选上的。”
“当年尹爱君遇害的时候也穿红色衣服,你觉得凶手是同一个人,他专挑穿红色衣服的女孩下手?”韩印的答案多少让叶曦觉得有些不舒服,这等于绕来绕去,还是付长林他们判断得对。
“不,不一样。”韩印知道这个问题对叶曦来说很重要,便紧接着说,“尹爱君不是凶手刻意选择的对象,穿红色衣服只是碰巧,而且从他处理的方式来看,他并不珍惜那件衣服,甚至用它来包裹内脏。但‘1·4碎尸案’就不同了,凶手把那件大衣叠得方方正正,摆在所有衣物的最上面,显然代表着某种爱意。”
叶曦长出一口气,从韩印的只言片语中,听得出他目前的判断还是略倾向于她的,叶曦稍微感到安心了一些。
新界口,j市最繁华的区域,是集各种商业功能为一体的顶级商业圈。围绕新界口广场中心圆盘,往东是金融服务区和商业百货街,往西是美食街,往北是文化古玩街,往南便是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聚集的街道,曼哈顿酒吧是酒吧街中最大的一间,门头也颇为醒目。
韩印和叶曦赶到时,酒吧尚未营业,但里面有值班经理。韩印和叶曦说明情况,经理让他们随便看。酒吧没什么特别的,但韩印注意到酒吧门口有衣帽存放处,便问经理来酒吧的客人存衣物的多不多,得到了肯定的答复。韩印让叶曦给王莉老板打电话,问一下王莉当晚是否存过衣服,老板说存过。
这就说明,如果红色大衣是一个刺激诱因,那么凶手不是在酒吧里选上王莉的。那么是哪儿呢?是火锅店,还是ktv?
两人随后分别走访了这两个店。但时间太久了,店员都回忆不起来当晚的情形,两人只好又回到酒吧。
酒吧门口正对大街,正常行为分析:当时已经很晚了,王莉又胃疼,回家肯定是要打车的。那么王莉与凶手的初次接触会是在出租车上吗?
王莉在家里被劫持的可能性,专案组通过勘察已经排除了。至于出租车司机,专案组早前也考虑过。据酒吧经理说,通常晚上酒吧门前都有出租车排队等客,那些出租车都是与酒吧签过协议的,除非不够用,非签约出租车不准在此等客。专案组早前对签约出租车逐一排查了多遍,未发现嫌疑人。麻烦的是,当晚是新年夜,出租车生意特别火爆,有很多客人,在街上溜达很久也打不到车,这排查范围就大了……
第五章犯罪侧写
马不停蹄地回到招待所,韩印便着手将案情分析落实到报告之中。其实昨夜勘察过抛尸现场,他对两起案件的性质已大概有了判断,上午又对被害人以及凶手选择被害人的模式进行一番研究之后,便更加确定——1996年“1.18碎尸案”与2012年“1·4碎尸案”,非同一凶手作案。
依据:
先说“1·18碎尸案”。韩印把凶手在整个案子中的行为分为四个步骤:
强奸、杀人、碎尸、抛尸。
具体分析,为什么导火索是强奸?这点对于当年专案组来说,只能算是推断,但韩印可以从行为证据分析中给予肯定。那就是凶手为什么要对被害人的整个生殖器甚至骨盆部位进行特别处理。当年专案组分析,该部分残骸可能因为凶手心理变态将其保留作为纪念,而通过昨夜的现场勘察,韩印确信凶手把该部分甚至还有作案工具都扔到了水流汹涌的古江中。这是一个完美洗清罪证的办法,同时也体现了凶手思想成熟、思维缜密、个性过于谨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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