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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那王素家穷的厉害。”
孙重楼喜欢看热闹,跑去看了王素家的情况。
“他老娘哭的眼瞎了。”
“他有两个孩子。”
蒋庆之叼着药烟,“嗯!”
“少爷,要不要弄死凶手?”
蒋庆之没说话。
“少爷,王素留下了绝笔书,少爷,是血书。”
蒋庆之默然。
只是烟灰留下老长一截。
“少爷,他们说绝笔书上写着……臣自知必死无疑,然依旧甘愿赴死。死一王素,若能让大明昌盛,九泉之下,臣亦能瞑目了!”
“好可怜啊!”孙重楼叹息。
窦珈蓝第一次求蒋庆之,“公子,帮帮王家吧!”
蒋庆之叼着药烟进了书房,“石头,看好门户。”
孙重楼冲着窦珈蓝瞪眼,“退后!”
“果然是心狠的男人。”窦珈蓝黯然。
书房里,蒋庆之躺在胡床上。
前世,他的学生生涯波澜不惊。在学校里他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在荷尔蒙膨胀的年龄,见到异性有麻烦,就该出手,博一个英雄救美的名头。
可蒋庆之却视而不见。
于是初中三年,除了前座女生和他说过话之外,他身边连只苍蝇都是公的。
大学按理是释放荷尔蒙的阶段,可蒋庆之却沉迷于游戏中。
他的座右铭一直是我不害人,人也别害我。
也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没事儿别搭理哥。
直至加入那支反政府武装,这货仿佛是开窍了,刘皇叔摔阿斗的手段用的毫无烟火气,看着那些所谓的斗士去送死,他连眼皮子都懒得抬一下。
首领一次喝多了,对他说道:“做这一行,能活到最后的,不一定是本事最大的那一个……”
首领拍着他的肩膀,身边的心腹都在笑……笑的狰狞,他们已经决定要弄死蒋庆之这个威胁。
蒋庆之笑的很真诚,摇摇头,喝了一口泥煤味浓郁的威士忌。
他喜欢吃一些普通人不喜欢的东西,比如说白花蛇草水,比如说豆汁。到了南美后,白花蛇草水没货,豆汁就更别提了,从华夏那边千里迢迢弄过来,味儿比那些学生养的臭水还臭。
直至某日喝了一口威士忌,就此喜欢上了那股泥煤味儿。
味道越上头,他越喜欢。
曾经有个学妹喜欢他,见这货提溜着一瓶白花蛇草水喝的开心,不禁惊为天人。二人暧昧了一阵子,终究以蒋庆之沉迷于游戏告终。
学妹斩断情丝的那一日,砸了他买的机械键盘,说道:“你整日不是喝蛇草水就是豆汁。打游戏也打最刺激的。别人都觉着你在哗众取宠……”
蒋庆之面无表情的看着她。
学妹指着他,讥讽道,“其实,你只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所以才需要这些刺激。”
那一刻,蒋庆之的脑海中有根线绷断了。
他后来为何要去南美?
小超市被暴徒焚烧后他为何加入黑帮,后来更是加入了反政府武装?
蒋庆之一直未曾扪心自问。
直至回国后,在某日被人灌醉,午夜梦回时,他想到了那个学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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