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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蛮信任乌瑟的直觉的,毕竟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在战斗中救了他们俩不止一次,但同时格里森队长也是他最尊敬的前辈,达里恩还是蛮希望他能拔出那把选王之剑的。
哎
他抬起手来挠了挠头,决定不再纠结这种事情,结果什么的,马上不就会知晓了吗那还有啥可纠结的。
忽然想通了这个道理,达里恩整个人就像放下了个大包袱一样,思想连同灵魂都变得通透了。
格里森站在了石台前,伸出了满是老茧的粗壮大手握住了剑柄,这些都是他常年练习剑技和锻炼肌肉力量所留下来的痕迹,也正因为无论冬寒夏暑都能十数年如一日的坚持练习和锻炼他才能被称为伦蒂尼姆最强的男人。
他渴望着力量,他希望能战胜妖精,让人类不再成为妖精的奴仆和玩物不过人类是有极限的,也许通过智慧和手段可以和那些下级妖精相抗衡,但是那些上级妖精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对抗的。
他们有着远远超过人类的力量,即便被誉为最强的自己,在上级妖精面前也不过是一条个头大一点的毛毛虫罢了,根本不是他们的一合之敌。
在巨大的实力差距面前,战胜妖精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梦。
也许这把选王之剑能实现自己的妄想吧。
格里森在心里想着,同时深深的吸了口气,手臂青筋虬结,看起来就像是老树的根部,褐色的皮肤在阳光下闪耀着金属般的光泽。
“喝!”
他的喉咙里发出低吼声,调动了全身的力量,试图将选王之剑从石台上拔出来。
但无论他如何用力,选王之剑依旧纹丝不动,这是米凯尔亲自设下的鉴别术式,只要不满足条件,使用什么手段也无法将剑拔出来。
格里森的脸因为血气上涌而变得通红额前的血管如蚯蚓般浮现眼球上也有血丝蔓延开来,整个人看起来随时都会有爆掉的危险,但他没有并在意这些,只是在努力着想要拔出选王之剑。
但努力了一段时间后,面对毫无动静的选王之剑,他只能选择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无可奈何地放弃了继续拔剑。
毕竟在他的身后排队等候的人都已经排到了伦蒂尼姆的城门口了,如果每个人都像他一样,估计一直到明天早上也尝试不完。
“格里森队长居然失败了!”
达里恩目瞪口呆的看着格里森离去时那失魂落魄的背影,几乎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感觉心中的偶像崩塌了。
虽然知道乌瑟的直感一贯很准,但没想到会准确到这个地步,简直就像镜之氏族妖精的预言一样。
此时其他的人已经来到石台前去拔剑了,但无论是谁都无法将选王之剑拔出来。米凯尔百无聊赖的看着他们兴致勃勃地走上前来,最后扫兴而归,感觉这是在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
能拔出选王之剑的人,只需要同时具有怜悯、谦卑、荣誉、诚实、牺牲、英勇、精神、公正这八大美德就好没想到上百个人里面居然没有一个能成功的还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是不是自己将标准设的太高了些?
米凯尔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第一次因为自己的恶趣味而感到懊恼,不过这可是骑士公认的八大美德,不列颠的全境之王如果连八大美德都不具备,那还当个锤子的骑士王。
不过话又说回来,其实无论是哪个人拔出选王之剑都没有区别,不列颠全境之王更像是个摆设,只是看起来好看罢了,根本没有什么实际用处。
正当他神游天外打发时间的时候,忽然选王之剑的异动惊醒了他。
正在尝试拔剑的是一名金发少女,选王之剑在她的手中微微颤抖着,但她依旧像其他人一样无法将其拔出。
看到这一幕,米凯尔有些哭笑不得,如果说别人是因为没有达到条件而没有拔出选王之剑,那么眼前的这名少女则是因为力气小,才无法将选王之剑从石台中拔出来的。
只不过这个少女看起来有些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的样子。
稍微思索了一会儿,米凯尔才想起来这个金发少女的名字,没有记错的话她应该叫海蒂,曾经是一个风之氏族妖精的玩物,自己和托内利可他们在路过那个村庄时意外的碰到了那个妖精正在折磨她,并以此当作乐趣。
在这个异闻带不列颠生活了两千多年的时间,对于这种事情米凯尔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人类的身份地位就是如此。
只不过看在托内利可的份上,勉强出手将其救了下来,然后告诉她前往伦蒂尼姆的路,那是不列颠唯一的一座被救世主所庇护,由人类管理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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