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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
面包车在一处馆子外面停下了。
一行人垂头桑气地走了进去,抽着烟,吹着牛皮,每个人至少喝了六七瓶啤酒,又东倒西歪地出来。
最后账还是江浔结的,青铜器乐队也非常穷,比黑豹好不到哪去,一场演出报酬不超过100块钱
全靠乐队4个人加上乐队经纪人用爱发电,不过高晓松和老狼本身家庭条件都比较好,常从家里拿钱来养活乐队,经纪人更是拿自己装修公司的收入来补贴乐队。
江浔重新又开上面包车,要把这群人送回家去。
可是好象被人挖了祖坟似的,这伙人就不消停了,非要找地儿再疯一会儿不可。
江浔也不废话,那就到后海吧,那儿宽敞,离窦唯家也近,这帮人醉了也有地儿睡觉。
晚上的后海,给人感觉灰茫茫的,昏黄的路灯映照在水面上,水气氤氲,雾气腾腾。
“浔子,刚在在首都体育馆,我就暗自发誓,一定要让他们刮目相看。”窦唯好象不是跟江浔说,是在跟后海这片水面赌咒发誓呢。
可惜,崔健和唐朝都听不见。
“得,您别暗自发誓了,您都说出来了,这就叫明誓,我们可能听见了。”江浔笑道。
“我们一定得有代表作品。”江浔一回头,矮大紧和老狼他们阴魂不散,又跟了上来,还带了两条烟和几箱啤酒。
得,一群人就这样围着水面,抽着烟,喝着酒,当然也唱着歌……
窦唯唱着他们的歌儿,老狼也唱着自己的歌儿,江浔算是听明白了,两個乐队都有自己的灵魂主唱,可是没有代表作品,一首没有。
“浔子,唱一个。”窦唯打开一瓶啤酒,递给江浔。
“得,”江浔也不推辞,跟这帮人在一起,灵魂从来都是赤裸相见,内心最深处那点阴暗都要拿出来抖落几番,“别说,我还真喜欢崔健这厮的苦行僧……”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
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唱到情浓,他轻轻地揽住了杨哲,雾气氤氲的水面,漂浮的水草,还有青春的歌声,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他不是演员吗?”
王靖雯的眼睛更大了,此时的江浔就象站在了舞台中央,只这一眼,让王靖雯迷乱了。
“他的嗓子,就是唱摇滚的,就该唱摇滚……”她倚在一棵树上,看着灯影里乱晃的江浔。
几年的中戏生活,到处学发音,到处练嗓子,将江浔的嗓子磨炼到旁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象苦行僧里的高音,就是崔健唱也得降调,唐朝主唱丁武唱出来完全没有他的穿透力。
他的台风也好,一袭白t恤,一条牛仔裤,台风平静而激烈,素雅而妖娆,年轻和放肆写在脸上,嗓音他么地上天入地。
“这丫儿是演员吗?”老狼本来今晚很是迷茫了,可是现在更迷茫了,因为此时玩儿摇滚的乐队,很多人都想往金属上靠,但玩儿不了,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他们没丫挺的好嗓音。”矮大紧吐出一口烟,幽幽道,说人家是靠脸吃饭,不对,人家演技好,说人家靠嗓子吃饭,也不对,人家根本不往摇滚圈里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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