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灰常渴望推荐票,大家用推荐票砸死我吧,要是有土豪,可以给本书发推荐票红包,呜呜)
门是虚掩着的,为的是挡住外面的风雪,而不是为了挡住客人。
大门的缝隙逐渐扩大,伴随着令大厅温度陡降一分的如刀冷风,出现的先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脚。
如果冷风进来,令在大厅的人感到冷,那么这只脚就能令人心热了。
所有人但不包括沈炼在内,都屏住了呼吸。
因为另一只脚也进来了,上面没有鞋子,露出光华纤秀的玉~足。
可想而知,这双脚的主人必定是从外面进来的,是从冷冽的冰雪上走过来的,但是上面没有任何疤痕,任何冻疮,洁白如羊脂白玉,皇宫琉璃。
有这么一双脚的主人,只消不是太过难看,相信便有数之不尽的男人为之着迷。
没有人会相信这双脚的主人会是男的,当然事实上这双脚的主人,也的确不是男的,如众人所想,进来的是一位女人,一个远比众人想象,还要风情万种的女人。
自冰天雪地而来,她穿着一身红色的纱衣,抱着一个用灰色布条抱着的包裹。
包裹很长,看形状,像是一根棍子,或者是一把剑,更或者是一把刀。
女人穿的衣服很少,却没露出太多地方,况且她最引人注意的还是那双脚,美丽得情愿让人被它踩死。
“炼哥儿,这双~腿老子他~妈~的能玩上一年。”说话的是青竹帮的安仁杰,年纪二十多岁。
当然安仁杰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青竹帮帮主安万里的独生子。
沈炼得了青袍人武学不是稀罕事,连凌冲霄都亲口承认过。
稀罕的是,在过去那么长时间里,无数想要从沈炼身上获得青袍人武学的江湖高手,或出乎意料的来了一次青州城就走了。
最开始所有人都三缄其口,其中许多更是江湖中成名的人物。
但无一例外,所有人都对沈炼称赞有家,打心底里服气。
江湖人多是无法无天之辈,即使高明如凌冲霄,也很少受到生平所有交过手的人称赞。
大多是打不过,只要留下一条命,就再练十年,又来讨教。
沈炼却不同,他算上虚岁,也未成年,实是没到公认学武最黄金的年龄,那是二十岁到三十岁。
可是即使如此,这些江湖高手,都没人在沈炼手上走过一招。
更令人绝望的,那就是沈炼用的是一把檀木剑。
能击败这些高手,凭借的是实实在在的本事。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知道沈炼用的是檀木剑,那是因为大半年前,春暖花开的时候,金刀王在城外伽蓝寺亲自约了沈炼。
到金刀王这个年纪,已经不是为了争雄斗狠,而是为了进步。
财富、美女甚至权势,他都品尝过,也都已经放下。
唯一放不下的便是对武道的探索。
可他还是败了,生平第一次败得那么彻底。
这一战造成的轰动,绝不亚于昔年凌冲霄连下四十州府中四十位高手的传奇。
因为沈炼更年轻,而且他只用了一剑。
况且当年那四十城的高手,也未必有一个及得上今时今日的金刀王。
农门小福妻 小重山(年上 1v1) 护花神豪 穿越诸天之上 不配(作者:连翘) 爆冷:顶流被小糊咖拐跑了 大神祖王 鸿途记 路人甲心声泄露后被反派全家团宠了 狼性老公,玩刺激! 说好的绝症都被我救活了 脸盲症观察报告(网配) 巅峰小神农 原初之门序章光影之始 穿越之村扉记事 霸道总裁溺爱妈咪 [反穿书]总裁拿错剧本了 偏执影帝的千层套路 美人坠(女扮男装) 时尚先生
几年前,她因他家破人亡,一夕之间生活跌落谷底。几年后,再次相见,雪九惊恐的看着面前的男人,颤着唇问你怎么还没有被恶鬼勾去魂魄?你怎么可以好好的活到现在?商阙冰凉的指腹划过她颤栗的唇九九,我过得并不好没有你的日子犹如地狱,我怎么可能过得好?那时他还太年轻,并不知道怎样去爱她。每一个爱字都伤她至深。商阙最后才知道,原来他的九九早已对他芳心暗许,是他自己一步错,步步错。(前期校园后期霸总)—他是让你漂泊无依的人,而我想成为你的归处。墙裂欢迎预先收藏。如果您喜欢商先生的小确幸,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李锋来到这里的时候,发现眼前有个美女对他动刀动叉的,下意识的就揭下了她的口罩,一张精致的脸庞映入眼帘,他下意识的就喊了句媳妇儿,对方是八路军医院的医生,他居然来打鬼子了而且,最关键的是他还有一个异姓老姐,每次看到他老姐李锋就忍不住在想老姐我们一定不是亲生的,你一定是捡来的那个书友群600982580如果您喜欢抗战之铁血山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桃面红妆,本要博得君王一笑,不想拥倾城之貌,却只能看陵守墓。家世显赫,贵为丞相亲女,还有被人悄悄配阴婚二没人能救。新皇登基,她也只是世间浮沉一介子,终没有想到会得他的青睐与爱怜。然而,假心终归不...
穿越成为三十而已的陈屿,开局就和钟晓芹离婚。既然没有牵挂了,那就为自己而活吧。如果您喜欢恣意人生从三十而已开始,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叶然穿越到一个妖魔横行,以修士为主导的世界,成为了一家小武馆的馆主。在这里,没有武道传承,武者也没有出头之日。不过从叶然到来之后,武道崛起,只要教授弟子变强,就能得到各种奖励。面对众多妖魔,叶然面带微笑。对不起,我只会物理超度。如果您喜欢授徒万倍奖励武道横推诡异,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