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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小说好看,精彩,能够激发读者的肾上腺,但是却没人会把他的小说归类为经典,顶多加一句科幻经典,算作褒奖。当然亚当也没有那个野心说是立志写一本所谓迎合更加高端读者的文学经典,在他看来小说就是为读者服务的,只要读者满意,而他自己也写的舒服并且满意那就足够。

然而这部小说却好似打破了亚当一直遵循的某些写作条例,不再用节奏来推动着剧情,文字也更加的扎实,好似走向了被无数评论界所希望的那条路。

小说的楔子用的是一场大战作为开场,却没有用紧张的节奏来描述这场激烈的大战,反而从大战的一方,叫做恐爪的部族旗下奴族开始讲起。

数千个平均身高七米左右的奴族背负着这场两个部族间大战所需的所有物件,包括食物、帐篷、器具甚至武器,他们步履蹒跚的走在后面,沉默的像似机器一般。

而前面的则是数百骑,骑着野兽的恐爪部族,他们用独有的语言互相聊着天,从这些聊天的话语中,将这场即将开始的大战始末揭露出来,恐爪和铁踵是两个拥有数千族人,数万奴族的中小型部落,统属于绿瞳邦下,因为两个部族邻近,互相间的牧场、水源等相接,因此经常会发生矛盾冲突,而这次也正是因为贯通两个部落的莫多河的河水分配问题,今年恰逢干旱,牧场和庄园大片的植物缺水严重,两方都想要占有更多的水资源,但水就那么多,总有人少,有人多,矛盾自然无法调和,有了小规模的摩擦,富有些许伤亡,执掌绿瞳邦秩序的长老会注意到了这一点,在调解失败后,决定两方以一场部落间的大战作为解决矛盾的方法。

长老会作出决定后,很快各种战斗规程就安排了下去,比如定下了这场战斗的地点和时间——在两方临河边界某日正午时分,两个部落对此没有意义,于是这场有水源引发的部落战斗正式成立。

于是乎到了战斗的这天,一大早恐爪部落便发动部落里的勇士配上一身的甲胄,率领着奴族在中午太阳升到最高点前赶到两方边界。由于奴族笨拙迟缓,大大地推迟了到达的时间,因此即使天刚刚亮就出发,到达的时候还是临近正午,而铁踵部落则早他们一步,两方仇人相见自然剑拔弩张,凑近了就是一阵嘴炮大战。

不过却被没有奴族拖累更早一步到达的长老会人员打断了,两方悻悻的回到自己的部落领域内,趁着大战还没开始,赶紧填饱肚子,然后从奴族那里将自己的武器拿过来,准备与对方开战。

正午时间到达,全部人在长老会的主持下祷告上天,祷告结束后,长老会退到远处,而两个部族的战士则互相骑上坐骑,拿起特制部落战武器,在族长的组织下发起进攻。

战场战斗进行了一个钟头,无路可退的恐爪部落斗志惊人,以自身五十多人的流血手上作为代价,伤了上百个铁踵部落族人,见势败难回的铁踵部落只能认输投降。

作为失败者,铁踵部落自然不会那么轻轻松松就脱身,他必须要接受失败的惩罚——在长老会见证下铁踵部落不得不亲自斩下了三百个奴族的头颅作为他们的失败的第一个代价。(最开始恐人部落间的大战,赢者斩杀所有不愿意归顺的地方部族,因为恐人数量实在太少,几场大规模大战结束以后,恐人数量大大减员,为了保持这个传统,但又使得恐人数量得以保证,便最终决定用数量多于恐人数十倍的恐奴生命替代。)

虽然铁踵部落的恐奴极为惊恐,但是却还是被铁踵部落战士一个个从队伍中赶出来,用专门的砍刀砍下他们的头颅,用奴族的鲜血,来作为失败的耻辱标记。

战斗结束,两方在长老会的主持下于洒满了腥臭的恐人奴族鲜血中再次祈祷,祈祷完毕后回到各自队伍,集结回程,走得快的话甚至还能够在晚餐时间赶上,而作为胜者的恐爪部落今晚必定会有一场盛大的庆祝宴会。

不过对于恐爪部落来说,这场战斗的最大收获却是铁踵部落失去了在莫多河上筑坝的权利,莫多河的河水马上就能够流到他们的草场上,倒是他们草场的干旱就能够有极大的缓解。

回去的路上,恐爪部落战士们欢快的唱着胜利的歌谣庆祝着这场战斗的胜利,而原本紧绷着身体的恐人奴族逃过一劫,也不似来时那般沉默,偶尔与身边的同伴说上几句话,面容上也有了些许的笑意。

不过相对而言,铁踵部落却是迎来了一场空前的打败,带着幸存的恐奴,铁踵部落族人郁郁而归。他们不仅失去了数百健壮的奴族男子,更重要的是从今往后再也不能筑坝截水,这会让他们今年的收获大打折扣。

而不同于更加关心收成的恐人部族,在铁踵部落的恐人奴族聚居点,做完所有工作的恐奴们紧张的在聚居点门口等待着被拉去充当辎重部队的同伴的归来。

一个楔子万字左右,不算太多,也不算太少的字数,却被亚当用一场部落冲突将这个恐人时代的社会关系彻底的展示了出来,血色、莽荒,但又遵循着某种极为严谨的规程定例。

这场看似荒唐的战斗,花费了两个部族大量的前期准备时间,却又结束的迅速与轻松,除了那些无辜丧命的恐奴,好似没有太大的改变,但是许多的冲突与矛盾却又被隐在楔子中,为后面的正式剧情做了铺垫。

作者有话要说:  原创故事好难写,明明想的很精彩,写出来就差了几口气的样子,不爽,两千字,删删减减的写了三四个小时,虽然还是不满意,但就这样吧。

没有意外的话,周日还有一章,至于下周,还是给不出具体更新时间,看情况吧。

第一百九十八章

为什么将恐人称作是恐龙时代的天选之子?正如人类在人类时代是地球上唯一的天选之子一样,在进化到智慧生命的这段旅程,两者有太多的共性。

恐人在恐龙时代的初期,既没有食肉恐龙如霸王龙那般尖利的牙齿以及爪子,也没有他们那恐怖的速度和力量,在恐龙时代食肉界战力排行榜上他们绝对是垫底的存在,索性他们并不单纯依靠肉食存活,他们平常主要的食物是果实,换句话来说,他们就是恐龙时代的杂食恐龙。

但正是因为这个局限,它们在进化过程中,有很大一部分将大自然给的进化点,点在了智慧上,他们渐渐的学会工具、武器,而个体的弱小,也让他们不得不进行协作,于是语言、分工开始出现。

我在星际种田  极品至尊妖孽  重生之商业巨子  重生贵妻:豪门老公别乱来  穿成暴君的炮灰前妻  冷婚热爱:总裁的二婚新妻  穿成七零白富美  打掉那些监视器  战神之路4  宠妻无敌:妖孽老公从天降  假死后大佬们抢着当我未亡人  重生之龙魂兵王  刚刚好  傅太太  凤求凰之引卿为妻  求求你别装萌新了[无限]  我在末世捡属性  别碰我,军少  权宠狂妃  麻衣天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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