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一章提携
郎朗之所以这样说,第一个目的是出于报恩,以唐宋的水平,加上自己的提携,相信很快就会走红,到时成为钢琴名家,无论名利收入,怎么说也比当一个小小警察强。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样让唐宋凭借自己的技能吃饭,享受名利富贵生活,怎么也比自己直接给他钱好——再说,掏自己的钱,也心疼啊。
第二个原因是瞧不过明明一个钢琴天才,却在警察堆里混着,有惜才之意。
这是一条星光大道,郎朗相信唐宋一定不会拒绝。
一边的贾成信于凯耳朵也竖了起来。打过120的于凯小声跟贾局说道:
“贾局,你说这小子会不会接受邀请,去当钢琴家?”
“当然接受!老实说,就算我对钢琴一窍不通,也知道手都舞得看不清楚了是何等难得,而且还持续了一个半小时。”
“嘿嘿,咱们打赌,赌两百,我赌这小子一定拒绝。”
“切,你小子非要给我送钱,赌了——呃!算了,当我没说。”
“喂喂,贾局,你是一局之长,可不带你这么耍赖的!”于凯叫道。
贾成信嘿嘿一笑,却是理也不理他。
他之所以话未说完便立马反悔,便是因为唐宋已经很清楚得给出答案:
“多谢郎先生好意,不过,我没打算在钢琴上面有任何发展。”
郎朗一怔:
“为什么?”
贾成信也是一脑门为什么,郎朗作为国内现在声名最响的两位钢琴家之一,这要是换了别的哪个学钢琴的,只要能得到他邀请,就是求爷爷拜奶奶也愿意呢。现在人家主动邀请,却被拒绝,以正常人的心思,委实有些想不通。
于凯却是了然于胸,唐宋真要想吃音乐这碗饭的话,根本不必等到今日。在长沙随便混了一点时间,便有了无名歌神的声名,而且当时林博就曾力邀他走明星这条路,却被拒绝了。以唐宋的古板性格,既然当初拒绝,现在自然不可能再吃回头草——虽然钢琴家这个名头似乎比一般的娱乐歌星响亮些,也正点些。
唐宋摇摇头:
“不为什么,只是没兴趣。不喜欢那样的生活。”
郎朗有些失望:
“那真是可惜了,以唐先生钢琴上的造诣,假以时日,定然远胜于我啊。”
既然这个方法不管用,那该怎么表示自己的谢意呢?
不过没等郎朗再想辄,唐宋已经给出一条让他报恩的最好途径:
“不过,我虽然对钢琴不感兴趣,我有一个徒弟却非常感兴趣,已经定下目标说非要走职业路线。”
如果说唐宋傻,估计说话这人自己才是傻瓜呢。郎朗一开口邀请,唐宋便已经知道他是什么打算了。既然自己不需要,他便想着给小雯一条捷径。相信有了郎朗提携,那丫头的钢琴之路定然是一帆风顺了。
当然,提携归提携,最重要的还是自己努力。这年头,无论干什么,都要靠实力说话,所谓捷径,只是少走了一些弯路罢了。
不过这一点小雯并不缺,上周末唐宋去检查作业,莫扎特的一曲《回旋曲》已经像模像样了。以她似乎不太出色的天资,一个星期能有这水平,便可以知道她花了多少时间心思在这上面。
郎朗奇道:
“徒弟?你还有徒弟?”唐宋他自己才多大?竟然就有了徒弟?
“也不能算是徒弟,只是一个钢琴家教学生。”
“天资如何?水平怎样?呵呵,我不该问,以唐先生的眼力,想来两样都不差。”
将军家的小娇娘 军婚撩人:腹黑军长求放过 离婚这件小事 妻命克夫:病弱军少,求放过 一念情深 忠犬得了狂犬病 纨绔兵王 活在诸天 他从荆棘中走来 病娇权王撩妃成瘾 圣女之路 我的野蛮女上司 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君临天下 带着地下城系统去异界当神棍 龙羽刃 迟迟心动 魂武风暴 逆天福运之农女青青 豪门宠婚:御少宠妻如命
作品名明末新帝国现代屌丝青年刘布,穿越至平行世界祟祯七年山东临清当大户人家公子哥身上,刘布刘邦的刘,吕布的布,万金购得天下第一美人陈圆圆,以为可以从此过上没臊没羞的生活,却闻大明将于十年后灭亡。还好!有十年好日子过。这可是明朝末年,山东更是四战之地,好日子,不存在的。且看刘布如捐官当千户官,训练出一支铁军太平军,雄踞山东半岛。挫败奸臣对于家族的图谋,将计就计,痛打落水狗,将山东官场搞得天翻地覆,鸡毛一地。仿效荷兰人郁金香热,泡制大明版传销式全民孵银子,制造大明金融危机,尽掠民间之富,得银五千万两。威迫利诱澳门葡萄牙人工匠,获得了火枪和红衣大炮的制造方法,设立兵工厂,打造东亚最强火器部队,娶郑芝龙之女,与郑氏结盟,获取郑氏水军舰队。最后搅动风云,逐鹿天下,在乱世之中,闯下一番事业,力抗异族,延续了汉族文明。如果您喜欢明末之新帝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朝穿越,重生农家女,名叫招弟。上有大姐得弟,下有三妹来弟。呃!娘的肚里还有一个?都说这是重男轻女的见证,可爹娘的疼爱却丝毫不假。还好还好,只是名字的问题。家有叔婶姑姑一大堆,人多事乱不省心,只有分家奔小康。谁说农家女愁嫁,那谁谁谁,赶着上门来求亲。从此,人人踏烂田家门。虽说农家贫困不足饱,就看她,...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五千年风华烟雨,是非成败转头空!如果您喜欢大唐技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漫漫抗战十四年,中国军人用血肉在抵抗日军的暴行山河破碎,生灵涂炭之际,总有那么一些人,抛妻弃儿,义无反顾的踏上征途这里没有杀鬼子如同屠狗的淋漓,只有中国军人以命换命的决绝这里没有能拯救中国的发明,只有手持简陋装备的士兵,用自己的手中可怜的钢枪和薄弱的血肉之躯,来面对鬼子的飞机大炮坦克甚至毒气...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插画设计师VS民宿老板娘外表温柔似水内心有点小傲娇的青年插画设计师vs外表高冷睿智内在幼稚不靠谱老板娘江畔第一次见初见月时初见月跟她的发小哥们刚们打了一夜的麻将。也是江畔第一次觉得一个女生可以活的爷们。江畔第二次见初见月时,恰巧遇见一个男人对她拉拉扯扯正想怎么拯救一下她的时候就见她一脚踹到那男人然后扬长而去。这更加深了江畔对初见月爷们的定义。江畔第三次见初见月,初见月就对她说江老师,你看着就好温柔。在以后的一次次接触中江见月才知道,每次她能轻而易举的他的世界里肆意奔走,都是因为他早已经满心欢喜的将他世界的大门打开。哪有什么女追男隔层纱,不过是他对她也早有预谋。如果您喜欢我的幼稚老板娘,别忘记分享给朋友...